第二波Dot-com

這標題來自10月31號的Newsweek專題:A Second Dot-Coming,但不是引起我寫這文章的原因。這新聞才是。

由Gmail開始,Google上市揭開的新科網潮話題,成為了舉世矚目的焦點,Yahoo!的反擊,也是很好看的好戲。其中,Flickr這個網絡相片網站,除了被Yahoo!以傳約2500萬美元收購外,還有一點吸引了我的注意力,就是Ajax技術。真遺憾,我也是抵不住所謂「技術」誘惑那種。當然,這技術也不是甚麼新聞,只是現在才到達我留意到的範圍罷了。稍稍研究過後,其實是建基於JavaScript的XMLHttpRequest 物件上,讓訪問伺服器後,原本必需重新產生和重載的網頁能夠利用這個方法,直接以傳送來的資料對網頁上的資料進行更新。這很有趣呢,最直接和簡單的想法是,網頁的介面和資料可以被完全地分開,在同一個介面下,更新資料時不用再重新載入整個網頁了。這不就像平時做遊戲的介面時差不多嗎?尤其是純粹資料育成式的。進一步想,我現在正在寫的WordPress blog,還有Phpbb等等的系統,若果更新時不用每每重載,那就真的是爽快無比呢。再深想,完全的網上應用,也越來越接近了,webmail大家也倒真的是用的很習慣了吧?若果,它擁有了一般應用程式的爽快感的話,在中央維護和薄用戶端的前題下,恐怕會有壓倒性的優勢吧?

跟狗談Flickr時,討論起Google的商業模式,狗的問題是:Google靠甚麼賺錢?據Google 2004年的年報顯示,主要收入是靠網上廣告,即AdSense和AdWords,佔了Google的98%收入。剛剛第三季的報導,收入更報比去年同期增加接近一倍,老實說,都是天文數字,根本感覺不出是多少錢,別跟我說用杯麵來換算。現在Google大約把10%投入R&D,即約US$1.52億左右,所以有很多空間做充滿趣味的東西。有說,Google正在做的是現代版的羅賓漢,但始終是上市公司,會不會受到市場壓力而改變我覺得還是未知之數。但姑勿論如何,個人來說,是看好網上應用程式市場前境的,所以Web 2.0Flock也一樣很吸引,但沒有那麼多空閒時間應付這麼多的玩具。

有趣還有趣,這只是技術層面,如何把技術生出金子才是最重要的。Flickr也好,Skype也好,技術是有突破性,但關鍵還是在同一個部份,就是結聚了一個大的社群。狗說,這不就像當日Dot-com燒美金買Hit數嗎?嗯,這一次看來確實是有點分別,就是這些公司,不是能夠自行找出賺錢的商業模式,就是燒錢速度很低,像Flickr,據說就只是用了20萬左右美金在運營上。(但很想知她的前身GNE的研發究竟耗了多少錢。原本還要是MMORPG呢……某角度上很有啟發性,做Game這回事嘛……)

呀,Ajax的可能性實在很廣,看了這個大概就會明白。

可能很快就在這個blog用上Ajax,看哪天忍不住手吧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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